集团风控部为集团独立监督机构,负责公司反舞弊渠道的维护以及案件的调查。我们本着对公司及举报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反舞弊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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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准则》

举报范围

仅限于对新蓝员工违反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准则》行为的举报。

举报责任

(1)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。
(2)举报内容应当客观公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陷害他人。

举报提示

(1)鼓励实名举报,我们承诺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并对调查结果给予及时反馈。
(2)举报人应尽可能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,举报对象的名称、地址、具体当事人,并提供个人利益或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据或其他有关资料。